電話:0566-2565704
郵箱:jingxin2020652@163.com
一、對重點企業有組織調劑就業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一)轉移就業補助。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收失業人員費用,組織重點企業失業人員到其他單位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根據轉移就業人數,由輸出地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二)轉移就業交通補貼。對跨地區(原則上應為跨縣級以上統籌地區)轉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且簽訂6個月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由輸出地就業補助資金給予100-500元的交通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路途遠近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原則上,就業困難人員1年內申領轉移就業交通補貼不超過2次。
(三)用工調劑補助。重點企業組織職工到省內缺工企業短期務工1-3個月的,根據組織短期務工協議和務工人數,由轉出地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300元給予重點企業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原則上,重點企業1年內因同一職工申領用工調劑補助不超過2次。
二、企業可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主要有哪些?
答:(一)企業吸納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零就業家庭成員、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長期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按企業為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保險費據實給予補貼,不包括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是: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年齡為準)。
(二)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
(三)員工制家庭服務業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與員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員工實際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給予不低于50%的補貼。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社會保險補貼,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員工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三、什么是公益性崗位?
答:公益性崗位是指各類用人單位開發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主要包括: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工勤服務輔助性崗位,勞務派遣企業、家庭服務業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等托底性安置崗位,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可納入公益性崗位范圍的其他崗位。
四、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有哪些?
答: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零就業家庭成員、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長期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此外,還包括開發的農村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林區管護、公共衛生、公共基礎設施維護等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優先安置“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五、公益性崗位有哪些補貼政策?
答:(一)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崗位補助。
(二)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按照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等給予補貼,不包括公益性崗位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三)補貼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四)補貼次數:對補貼期滿后通過開展職業指導、推薦3次以上就業崗位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重度殘疾人(有勞動能力)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五)期滿退出政策:對于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在補貼期滿后轉為本單位勞動合同制用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根據勞動時間、勞動強度等因素合理確定崗位補貼標準。
六、對重點群體創業有哪些稅收支持政策?
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上述人員具體包括:1.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對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有哪些稅收支持政策?
答: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按上述標準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八、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有哪些?
答:(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5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
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屬于《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與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占比達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8%,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小微企業實際招用符合條件的人數合理確定,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協商確定。
(三)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2021年1月1日之前,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九、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有哪些?
答:面向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各類勞動者。重點對貧困家庭子女、貧困勞動力、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兩后生”)、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學生、高校學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鄉村創業致富帶頭人、下崗失業人員、轉崗職工、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即將刑滿釋放人員等開展創業培訓。創業培訓按照培訓的課程項目給予補貼,創辦企業培訓1000元/人、改善企業培訓1300元/人、創業模擬實訓(網絡創業培訓)1300元/人、創業基地實訓800元/人,其中,創業意識培訓通過安徽省創業服務云平臺開展,通過免費申領電子創業券支付。
十、民營孵化基地補貼政策有哪些?
答:社會資本、民營企業或高校投資建設和管理運營的孵化基地,為初次創業的勞動者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包括現代農業、工業廠房、商貿店鋪、辦公樓宇等)或創業服務平臺(包括創客空間、創新工場等眾創空間),場地租金不超過同類地區、同類型場地平均租金的80%,物業費用不超過同類地區、同類型場地平均物業費的70%,且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創業孵化基地的,根據在基地孵化9個月以上且符合條件的企業戶數,在3年孵化期內,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戶每年5000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基地補貼。
同時,支持地方新建、改擴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設施齊全的返鄉創業產業園區、創業小鎮、孵化基地,鼓勵農民工等人員在園區創業,加大對園區的支持力度,根據入孵企業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戶每年5000元給予孵化基地補貼。
十一、新返鄉創業企業吸納就業補助政策有哪些?
答:根據新返鄉創業企業新增吸納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數,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
十二、園區、孵化基地水電氣費補貼政策有哪些?
答:對吸納就業穩定在50人以上的返鄉創業企業在產業園區、孵化基地內發生的水電氣費,由縣(區)級政府給予不超過當年實際費用5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
十三、支持創業園區建設補助政策有哪些?
答:對獲批認定的國家級農民工返鄉創業試點(示范)縣,省統籌就業補助資金根據績效對其重點就業創業項目給予補助,每個縣(市)最高200萬元;對獲批認定的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園區120萬元的補助;對獲批認定的安徽青年創業園,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園區80-1200萬元的補助;對獲批認定的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園區200萬元的補助。
十四、新創業失敗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有哪些?
答:工商登記注冊滿1年不滿3年的企業注銷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資人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續繳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照前創辦企業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給予一次性社會保險補貼。